抚顺市冬季清洁取暖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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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申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的通知》财办资环[2021]19号,按照国家文件要求,编制申报抚顺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申报材料。抚顺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在全面分析冬季取暖情况、能源供给情况的基础上,进行了可行性分析,分析了现有工作基础和优势、存在问题,提出了对策建议。实施方案围绕抚顺市城市、农村不同地区清洁供暖方向,城区:抚顺市城区基本实现全面集中供暖。主要热源为热电联产、工业余热、达标燃煤锅炉为主,局部地区使用天然气、电供暖,农村:抚顺市农村基本没有集中供暖,供暖方式主要以分散自供暖主。农村大部分地区供暖和其他生活用能方式较为原始,供暖设备缺乏统一标准,技术落后。供暖热源以生物质能和散煤直接低效燃烧为主,燃烧和能源利用效率过低,造成巨大的能量浪费和污染物排放,严重威胁到农民的身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。农村清洁取暖坚持因地制宜,多措并举的原则,优先利用生物质、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取暖,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天然气或电供暖,适当扩大集中供暖延伸覆盖范围。不能通过清洁取暖替代散烧煤取暖的,重点利用“洁净型煤+环保炊具”的模式替代散烧煤取暖。抚顺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包括中能建投清原红透山镇4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、新宾县生物质秸秆综合利用项目、抚顺县供热设施及管网工程等8项工程。项目总投资约412215万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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