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传:扎实做好“六稳”工作,全面落实“六保”任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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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7月31日,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“六稳”方针。
2019年9月4日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部署精准施策加大力度做好“六稳”工作;确定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的措施,带动有效投资支持补短板扩内需。
2020年4月17日,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,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,部署当前经济工作。会议首次强调保居民就业、保基本民生、保市场主体、保粮食能源安全、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、保基层运转,六方面“保”的工作,与对当前形势的判断密不可分。
“六稳”指的是稳就业、稳金融、稳外贸、稳外资、稳投资、稳预期,涵盖了我国目前经济生活的主要方面。这表明中央在面对挑战日益加大的国内外经济形势时,仍然表现出了实现全盘稳定的信心。这种信心来自良好的经济基本面,也受到了精准施策之有效方法的支持。
“六保”指的是保居民就业、保基本民生、保市场主体、保粮食能源安全、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、保基层运转。
“六稳”和“六保”之间不是孤立的,两者是彼此联系的。“六稳”是大局,“六保”是前提,当前形势下,只有全面落实好“六保”,才能实现“六稳”,也才能稳住中国经济这个大局,实现稳中求进。通过保居民就业实现稳就业,通过保基本民生、保市场主体实现稳投资,通过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实现稳外资、稳外贸。
“六稳”是工作,“六保”是任务,“六稳”的要求是做好,“六保”的要求是全面落实。在这个意义上,“六保”是底线,“六稳”是高线,是我们追求的目标。“六保”和“六稳”形成了一个区间,是十八大以来区间调控思维的体现。在当前经济工作中,要坚持底线思维,守住“六保”,争取更好的“六稳”的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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